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8/5 16:00:00 来源:
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评选表彰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级推荐。
地方性先进社会组织应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产生,区级社会组织由各区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审核,审核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并于8月12日前将《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社会组织)》(附件2)、《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2000字事迹等有关材料报送我局审核。
二、积极申报。
请各社会组织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申报,直接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于8月12日前将《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社会组织)》(见附件2)和2000字事迹等有关材料直接报送我局审核;实行双重管理的市级社会组织,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
三、联系方式。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人:梁凯媚,联系电话0757-83335201,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6楼社管局,电子邮箱:mzliangkm@mz.foshan.gov.cn。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社会组织)》
3.《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汇总表》
佛山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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