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2/10/28 17:10:00 来源:市民政局
佛山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设计企业协会、佛山市塑料学会:
经查证,佛山市设计企业协会、佛山市塑料学会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佛山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佛山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部门:佛山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
联系电话:0757-83209385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1 |
佛山市设计企业协会 |
撤销登记 |
佛民罚决〔2022〕1号 |
2 |
佛山市塑料学会 |
撤销登记 |
佛民罚决〔202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