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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佛山市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 的通知

时间:2023/3/21 14:00:00  来源: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征集佛山市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

通知

 

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展示我市各类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创新创业成绩,进一步推广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彰显社会组织品牌风采,我局决定开展佛山市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推荐评选活动,围绕创新党建工作、促进经济建设、积极投身公益民生服务、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规范法人治理五大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及条件

(一)征集主体    

    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

2.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信誉好;    

3.有健全较好执行能力的人员队伍,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硬件、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二、征集服务案例范围 

社会组织开展参与实施的围绕创新党建工作、促进经济建设、积极投身公益民生服务、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规范法人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一)创新党建工作:社会组织已成立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探索在社会组织理事会建立临时党支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加强党建经费投入,用好党群服务阵地,打造党建引领服务品牌,促进社会组织在党建引领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促进经济建设:围绕拼经济、抢市场、促发展主题,在助企纾困解难、推进稳岗就业、推动复工达产、稳住经济大盘、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产业转型、引领创新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等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独特优势和作用。 

(三)公益民生服务:围绕老年人、残疾人、孤儿、贫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失独母亲和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的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公益性服务。

(四)创新社会治理:链接社区各方面资源,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共同参与社区协商自治和公共事务管理,开展社区照顾、心理服务、文化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工作,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规范法人治理: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及监督机构,建立规范的会务运行规则,健全法人内部治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制衡有效、协同配合、运转协调的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组织成员的主体地位,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秘书处等办事机构人员配备齐全、运行高效、保障有力,以规范的法人治理保障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三、征集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4月7日止,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征集流程

(一)申报推荐

自荐申报。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对应申报1个案例。

(二)案例评审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的优秀服务案例进行统一评审,形成拟定名单。

(三)公示

通过“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网站以及“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最终入选佛山市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的,将在佛山市社会组织发展成果展示会上进行集中褒扬宣传请各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切实把优秀服务案例征集工作作为宣传展示社会组织形象的一个重要契机,认真撰写服务案例。申报推荐的服务案例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案例内容真实可靠,文字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完整,不超过2000字。(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于47日表格可编辑版和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以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到指定邮箱邮箱:fsnpo@qq.com,联系电话:83335201)。

 

附件:佛山市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申报表.doc

    

                             

 

                                   佛山市民政局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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