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佛山市社会组织风尚人物的通知
关于推荐佛山市社会组织风尚人物的通知
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各级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树立先进典型,在全市形成对标先进、奋发有为的氛围,我局决定开展推荐佛山市社会组织风尚人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如党务工作人员、秘书处工作人员以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等。原则上一个社会组织只可推荐一名人员。
二、推荐条件
“风尚人物”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公益事业,且要符合以下某一方面的突出人物:
(一)在社会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管理、资源整合等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兢兢业业、长期为社会组织发展尽心尽力,任劳任怨的,或是在公益服务等领域有突出感人事迹的;
(三)社会组织的相关业务能手,具有高超本领的;
(四)在社会组织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引领性人物。
三、推荐方式
各社会组织以自愿推荐为原则。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相关表格,撰写事迹材料(相关表格、要求详见附件),经所在社会组织填写推荐意见后,于4月7日前将表格可编辑版和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以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到指定邮箱(邮箱:fsnpo@qq.com,联系电话:83335201)。
四、相关要求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本次推荐遴选活动作为宣传社会组织形象、展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风采的一个重要契机,积极发动参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材料质量把关。经评审,最终被推选为佛山市社会组织风尚人物的,将在佛山市社会组织发展成果展示会上集中褒扬和宣传。
佛山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